隨著早教方式的不斷擴充,胎教已經成了最受歡迎的教育方式,而光照胎教作為最普遍、最直接的胎教方式,一直深受孕媽媽們的喜愛,但要提醒孕媽媽們,實施光照胎教是要注意方法的。
孕6個月以后,每天用手電筒(4節(jié)1號電池的手電筒)緊貼孕婦腹壁照射胎頭部位,每次持續(xù)5分鐘左右。注意在胎教實施中,孕婦應把自身的感受詳細地記錄下來,如胎動的變化是增加還是減少,是大動還是小動,是肢體動還是軀體動。通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和記錄,孕婦可以得知胎兒對刺激是否建立起特定的反應或規(guī)律。
注意事項
不要在胎兒睡眠時施行胎教,這樣會影響其正常的生理周期,必須在有胎動的時候進行;
光照時可以配合言語,綜合的良性刺激對胎兒更有益;
手電筒不要放在肚臍上,要照射腹部,主要是宮底下兩三橫指處;
光照胎教每次做3~5分鐘為佳,最長不宜超過12分鐘;
晚上8~9點或者9~10點時為胎兒胎動活躍時間,較宜進行光照胎教,也可以在給胎兒聽完音樂后進行。
在實施光照胎教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方法,切不可因為一時的大意而失去了光照胎教的本意,確保胎兒的健康才是關鍵。